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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高检报告 查办职务犯罪强化法律监督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 2007-3-14 10:18:21 ) 来源:新华社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3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91620人,提起公诉999086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3668件40041人,已侦结提起公诉29966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18241件。

  职务犯罪一半以上是“大案”

  2006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3668件,已侦结提起公诉29966人。其中,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有18241件,占一半以上。

  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36人,其中厅局级202人、省部级6人。

  建立“全方位围剿体系”追逃

  公安、检察、法院、外交、金融、司法等部门正在积极开展协作,拓展国际司法合作空间:对发现可能外逃的人员,检察机关对有关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提前拟定预案,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措施;通过公安机关对外逃或可能外逃以及潜回国内的犯罪嫌疑人及时采取边境控制、上网追逃、全国通缉等措施张开缉捕大网;对发现潜逃境外犯罪嫌疑人确切去向的,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利用国际警务、检务、司法合作渠道进行缉捕;加强对反洗钱活动的监控与情报交流,以有效地防止和查证腐败犯罪资产的转移。

  目前,我国已同20多个国家签订了双边引渡条约,与49个国家签订了司法协助条约,与国际反洗钱组织建立了固定联系机制。

  整治商业贿赂“利剑出鞘”

  除医药购销领域,各类检察机关还将“反腐利剑”直指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商业贿赂“高发区”,积极排查线索,深挖窝案串案,把一批以权谋私、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斩于马下”。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9582件。

  2006年以来,在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9582件中,大案5316件,县处级以上商业贿赂犯罪要案1238人,涉案金额15亿多元。

  加强死刑案件监督

  针对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死刑第二审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开庭审理的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强调要切实依法做好可能判处死刑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依法加强对办理死刑案件全过程包括死刑复核的法律监督,确保办案质量。

  各省级检察院开展以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侦查监督,注重从被告人辩解和证据审查中发现非法取证的线索,依法核查;开展对死刑案件一审、二审审判活动的监督,促进审判公正;开展对死刑案件第二审裁判结果的审查评析工作。

  推行答疑说理制

  今年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不批捕、不起诉答疑说理制度,把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目前,不少地方检察机关已经开始探索改进执法方式、耐心释法说理的新途径。

  检察机关直面“四点不足”

  检察机关自身面临“四点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不够;二是法律监督能力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不适应;三是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仍有发生;四是检察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统计显示,2006年,检察机关惩处“害群之马”,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的检察人员273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7人。

  七成以上“反对”意见被采纳

  目前全国已有86%的检察院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试点工作。2006年共有5191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进入监督程序,其中人民监督员不同意办案部门原拟定意见的252件,检察机关采纳178件,对未采纳的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监督员作出了说明。

新华社记者李薇薇杨维汉

编辑: 邱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