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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推进科教兴川和人才强省战略,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促进全社会的创新创业创造,激励和凝聚更多的优秀创新人才投身到推进“四个跨越”中来,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第四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评选活动。
    “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是省委、省政府设立的人才专项奖励。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评选表彰10人,每人奖励人民币10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将获奖者纳入“天府英才”工程并给予持续支持。
(一)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评选条件、步骤、程序和方法对社会公开,组织和动员社会广泛参与。
(二)坚持科学人才观,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以创新能力和发展业绩论人才。
(三)坚持民主评选、程序评选、阳光评选、科学评选,注重向重点行业和优势产业倾斜、向中青年创新人才倾斜、向生 产经营和科研一线倾斜。
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初评产生30名候选人
·第四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评选 群英荟萃人才辈出
·第一轮公众投票反响热烈百万网民热捧创新
·第三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获奖人员名单
·今年四川评选创新人才 不论学历资历
·10万大奖 奖给四川“杰出创新人才”
·王川就第四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评选答记者问
·杰出创新人才第一轮公众投票启动 投上你的一票
·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初评产生30名候选人
·第四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评选活动启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推进科教兴川和人才强省战略,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促进全社会的创新创业创造,激励和凝聚更多的优秀创新人才投身到推进“四个跨越”中来,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第四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项设置
“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是省委、省政府设立的人才专项奖励。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评选表彰10人,每人奖励人民币10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将获奖者纳入“天府英才”工程并给予持续支持。

二、推荐对象和条件
(一)推荐对象。具有中国国籍,以自己的创造性劳动,为四川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优秀人才及其他各类优秀人才。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人才和自由职业者都可以参加评选。
(二)推荐条件。凡常住四川省的中国公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1. 热爱祖国、热爱四川,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实创新、团结协作的科学精神。
2. 在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现代管理、工业农业等领域及重大建设项目中,取得重要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或解决了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甚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果实施或技术应用对四川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推动作用明显,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特别是在四川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中贡献突出,业绩得到社会公认。
3. 推荐对象以中青年为主(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工作业绩以近五年为主。
第一、二、三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获得者不再参加评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参加评选。

·第四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评选活动通知
·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候选人推荐表下载
凡常住四川省的中国公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1. 热爱祖国、热爱四川,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实创新、团结协作的科学精神。
2. 在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现代管理、工业农业等领域及重大建设项目中,取得重要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或解决了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甚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果实施或技术应用对四川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推动作用明显,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特别是在四川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中贡献突出,业绩得到社会公认。
3. 推荐对象以中青年为主(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工作业绩以近五年为主。
第一、二、三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获得者不再参加评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参加评选。
2007年7月至11月。
第一阶段(7月20日-9月10日):候选人推荐。
第二阶段(9月11日-11月10日):评审。
第三阶段(11月底):表彰。
·创新奖不应该只奖科学技术中创新的人 2007-8-7
·赢得一个创新人才就会赢得十亿百亿的回报 2007-8-2
·伯乐要少点锦上添花多点雪中送炭 2007-8-2
·发现人才不如使用好人才 2007-8-2
·科技人员的报酬有时还不如一个打工者 2007-8-2
·科技人员不能只埋头实验 2007-8-2
(一)组建由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企业家等各类优秀人才和前三届获奖者代表组成的初评委员会和终评委员会,采取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进行。
(二)初评委员会根据推荐候选人条件、创新业绩等情况,并参考公众投票结果,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各地、各部门推荐人选中评选出30名候选人,通过新闻媒体公布30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并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考察。
(三)终评委员会根据30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业绩、考察情况,并参考公众投票结果,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30名候选人中评选出10名拟获奖人选。
(四)拟获奖人选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向社会公示10天无异议的,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应实名向省评选办提出书面异议书;对匿名、逾期的异议书,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