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赛区参赛公约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 2008-3-13 13:01:30 ) 来源:
第二届(国际)唱片华语音乐大赛 四川赛区参赛公约
为倡导原创音乐、弘扬民族音乐,培养中国新生代音乐人才,挖掘优秀华语原创作品,为华语音乐的健康成长创造国际化的发展环境,推动并实现我国音乐文化事业的世界影响力!特举办第二届(国际)唱片华语音乐大赛并由第二届(国际)唱片华语音乐大赛四川赛区组委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与参赛选手订立如下公约:
一、参赛选手必须遵纪守法、思想健康、道德高尚、修养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选手须服从大赛组委会正常工作需要的一切管理和安排,并尊重大赛评审委员会的一切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自评审结果公布时间起八小时内(逾期视为放弃权益)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复议。
三、所有选手参赛期间的肖像、名称及作品所有权益为大赛四川赛区组委会无偿享有。
四、四川赛区获奖的任意选手,从获奖之日起的一年内,大赛赞助企业或四川赛区主办方四川在线·华彩娱乐频道无偿享有其指定选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广告肖像及名称权益。
五、选手参赛期间必须自觉维护大赛形象和利益,选手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给大赛本身及大赛组委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和具体损失,大赛组委会均有权视其具体情况追究选手的相关责任。
六、大赛规定时间未报到或未参赛的选手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七、大赛组委会为选手提供的有偿服务项目以选手自愿为原则,与大赛赛务管理和评审工作无关,大赛组委会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八、参赛选手必须相互尊重,语言文明、举止端庄、着装整洁,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伤害等等。
九、参赛选手保证其原创参赛作品为全部合法权益的唯一所有者。如选手非其原创参赛作品全部合法权益的唯一所有者,应在签订音乐著作权协专有使用许可时向大赛全国承办方提交相关权益人的授权转让协议原件,否则将视参赛选手为其原创参赛作品的唯一全部合法权益所者;因作品著作权、邻接权等相关权益纠纷所引发的法律后果和经济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四川赛区承办方成都市华彩星韵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后果。
十、选手保证其提交的个人资料和作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一切责任由选手承担。
十一、选手对参赛期间的一切人身和财产安全自行负责。
十二、严禁选手参赛期间的一切舞弊作假以及贿赂行为。
十三、作为选手市场价值及认同的评估条件,观众的短信投票和铃音下载将作为选手分赛区决赛晋级参考条件,与评委和嘉宾意见相结合,成为四川赛区各个奖项的有效获奖依据。
十四、任何理由和形式违反本公约任意条款的选手,大赛组委会均有权利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已获荣誉,并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在媒体公开通告或追究其相应责任。
十五、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接受并服从大赛所有相关规定,一经签署本参赛公约和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书,即视为自愿接受参赛公约和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书所约定的一切条款。
十六、凡在《选手报名表》中特别备注自愿公开 “联系方式和QQ号码”的选手,大赛组委会有权公布其联系方式和QQ号码,选手均须严格保证每天至少8小时畅通,与观众沟通要保持文明、友好、谦逊的言语和态度,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十七、凡入围大赛全国在线复赛的选手,需与全国组委会另行签订参赛公约和音乐著作权许可协议。
本公约同时作为四川赛区组委会并承办单位成都市华彩星韵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与选手签订的参赛协议。一经参赛选手在此公约任意页面位置签字确认,即时发生法律效力。
填写报名表后,即视作接受本赛区的上述管理约定。
编辑: 吴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