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西昌在生态市建设6项基本条件中,除‘全市50%的乡镇达到国家或省级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并获命名’指标外,其他五项指标已完成。”8月26日,西昌市生态市建设工作汇报会在市委会议室召开,州人大副主任张锡煊率州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及规划建设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汇报会。 在州委、州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西昌市委、市政府围绕2010年建成省级生态市、2015年建成国家级生态市的总体目标,先后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分解落实了指标任务,开展了业务知识培训,组织了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等系列创建工作。目前,西昌市生态市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由于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指标硬,西昌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在生态市(县级)建设33项建设指标中,共有17项达到省级生态县标准,16项未达到省级生态县标准,其中必考指标12项,参考指标4项。 自2008年启动创建生态市工作以来,西昌市先后开展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编印生态市建设工作手册,组织业务知识培训;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弘扬生态文明观念,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人居体系建设;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生态产业体系建设等工作。 在听取西昌市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后,张锡煊就西昌市创建生态市接下来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并表示将对创建工作提供尽可能的支持。
编辑:骆强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