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西昌市站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高度,切实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进一步放宽租赁补贴保障范围,提高租赁补贴标准。 一是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增加长宁街道办事处所辖困难居民;二是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由原家庭人均月收入280元提高至370元;三是保障标准提高一倍,由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由3元提高至6元。 西昌市房地产管理局将组织各办事处、社区认真开展租赁补贴调查核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程序制度,实行阳光作业,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整个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审核工作结束后,年底前将租赁补贴发放到核准的困难群众手中,真正做到关注民生,解决民困,促进民和,保证民安。
编辑:李姝姝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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