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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忠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16-3-29 15:43:32) 来源:    编辑:余普
 

  


曾文忠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于2016年3月4日下午看望了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委员们意见和建议后作了重要讲话。

  讲话主要围绕“毫不动摇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展开,就如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促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发展从政策、法律、民营企业家群体及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等方面作出指示,对于接下来我国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激发市场活力,保障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决定了公有制经济在我国占据主导地位,同时,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增加经济活力,鼓励财富创造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推出了一大批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平等发展的改革举措,极大地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地发展。

  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面临着继续保持经济中高速发展,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为此,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鼓励人民创造财富是重中之重。那么,如何激发市场活力和人民群众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呢?习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可谓正中要害。

  财产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指公民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财产并保证自己的合法财产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民法上对于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财产权进一步细分为物权和债权。财产权与生命权、自由权并列为三大基本权利,是公民维持生存,参与政治生活的物质基础。保护公民财产权,有利于鼓励公民积极创造财富,推动建设社会文明。

  要搞活市场,激发经济发展动力,必须首先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财产权利。只有保护好市场主体的合法财产权益,给予企业与个人以安全感,才能激发他们创造财富的热情,从而搞活经济。也才能让人民和民营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

  尤其是习总书记在讲话中还指出“要着力放开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应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凡是我国政府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都应该向国内民间资本开放。”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此前为垄断行业的领域,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过程中,如何保障民间资本进入后的安全,如何保护民营企业家享有平等的话语权,如何保护他们的合法财产权益,也是能否提高民营企业家进入新开放行业积极性的关键。

  此外,习总书记讲话中强调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加快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精简行政审批手续,规范中介组织活动,简化中间环节等举措也同样十分重要。

  总之,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应多管齐下。重中之重是激发市场主体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毕竟财富是人创造出来的,人是基础。保护各种市场主体拥有其合法创造的财富并不被非法剥夺,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才能保证我国经济持续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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