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专题报道首页 > 川报集团专稿

物权法草案起草人之一王利明接受了记者采访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 2007-3-9 8:40:28 ) 来源:四川日报

     物权法草案有哪些看点?8日,本报特派记者连线该法案起草人之一、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

  记者:物权法草案内容那么多,主要特征是什么?

  王利明:通俗点说,物权法草案的主要内容,就是回答了“这个物品是谁的”,“物品的所有权人对这个物品享有哪些权利”,“如何保护这些权利”,以及“如果侵害了所有权人的权利,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等四大问题。

  记者:有人担心,草案通过施行后,会使一些来路不正的财产跟着合法化。

  王利明:其实,草案中有一条基本原则,保护“合法财产”,这不仅针对富人、也针对穷人。你说到防范非法财产合法化问题,光靠一部《物权法》是远不能解决的,而要通过整个法律体系来实现,比如我国的《反洗钱法》里面,规定洗钱得到的、非法得到的财产不受保护。还有其他一些法律,对此也有相关规定。

  记者:来北京以前我们做了一个简单调查,受访的20个人里面,有19个人都很关心房屋使用权年限问题。

  王利明:现在物权法草案规定,房屋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此规定填补了法律空白,也能使老百姓放心。

  记者:去年,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间关心拆迁补偿问题的人很多。此前几次审议稿中,这方面的规定也好像变了几次。

  王利明:争论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公共利益”要不要明确列举。现在看来,列举的确很难。另一个问题,是原来规定给予拆迁“合理补偿”,这种说法比更早前的“相应补偿”、“适当补偿”要准确一些。但是有人认为,“合理补偿”还是太空。现在,我们把征收、征用予以区分,分别对待。

川报集团特派记者胡敏谭江琦方晓哺简文敏

编辑: 邱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