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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物权法草案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 2007-3-6 8:42:10 ) 来源:四川日报

     (一)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除一些法定的常规议程外,很重要的两项议程,是审议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这是吴邦国委员长2月28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闭幕会上的一番话。

  物权法草案从法律上确认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财产,核心是公平。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以税负公平促进公平竞争———核心还是公平。

  (二)点击今年全国“两会”热点,举凡就业、教育、医改、房价、收入分配、反腐败、社会保障、司法公正、土地征用、拆迁,等等,莫不牵涉公平问题。

  种种日益凸现的不公平现象,被温家宝总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概括为“社会不公”问题。

  建设“充满活力、繁荣富裕、文明和谐、山川秀美”的四川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前述四句话中,“充满活力”是基础、是前提。很难设想,一个没有活力的社会会是一个“繁荣富裕、文明和谐、山川秀美”的社会;同样很难设想,一个不能实现社会公平的社会会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

  所以,我们面临的两大历史任务:一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极大地增加全社会的物质财富;一是逐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极大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促进社会和谐———把后者提到与前者并列的地位,表明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三)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就是要构建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一空前的社会变革相适应的新型社会公平体系,而决不是回到“大锅饭”的老路上去。

  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既是认识问题,更是实践问题,说到底是制度创新问题。实践中,既要抓紧解决影响社会公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更要通过持续的制度创新营造实现社会公平的环境。

  (四)“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千百年来,一代又一代仁人志士为追求社会公平不知道付出多少艰苦卓绝的努力,而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现在追求和为之努力的社会公平是中国历史上最广泛和深刻的社会公平。

  前无古人的事业,必然遇到史无前例的矛盾和问题。根本的一条,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如邓小平同志对创办之初的经济特区的要求:杀出一条血路来。

王沛

编辑: 邱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