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承东代表说,目前西部开发主要依据中央及有关部委的政策在探索中进行,不利于可持续开发、健康开发。建议国家制定西部开发法,并逐步以此为基础改革相关的司法体制、法律服务体制,从战略高度推进西部大开发。
“如建立法治化的开发机制;健全西部市场经济法律机制;培育西部地区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依法调整各方利益关系;依法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等。”袁承东说。
袁承东认为,西部开发法应以西部经济自主权的法律调整和国家的帮助职责的法律调整为重心,应明确以下问题:西部开发的地位问题;西部开发的时序及政策调整问题;开发中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问题。应将土地、资金、人才、财税金融、环境保护、资源利用、文化文物、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政策具体化、规范化,凸显较强的可操作性。
记者周芙蓉
编辑: 邱波 [关闭窗口] |